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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运货物被“转嫁”托运公司仍要担责
发布时间:2011-06-04 22:19 浏览:

       找托运公司托运货物,签订了运输协议,转天却接到另一家托运公司的电话,称货在他们手里,如要发货需增加运输费。而先前那家托运公司则表示,货已委托给其他公司,他们不再负责。

市民孙女士4月20日委托东丽区某托运公司托运20吨化工材料,并与其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,协议中明确注明:20吨货物,货到付款,运输费按每吨220元收取,共计4400元。

  转天,孙女士却接到了另外一家托运公司的电话,称货在他们手里,由于超出预期的体积,需要加收2000元运输费,并且要先付费后送货,若改运则需赔偿损失800元。

  对此,第一家托运公司给孙女士的解释是,货已转交给其他公司,他们不再负责,怎么收费需要孙女士自己和第二家公司协商。由于着急发货,孙女士与第二家公司协商,最后以每吨280元的运费发货。

  记者电话联系了第一家托运公司,工作人员孙先生表示,由于孙女士的货超过了预期的体积,需要增加运费,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,他们将货物转给第二家托运公司后才告知孙女士。第二家托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是在网上订货,还给付了第一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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